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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4-0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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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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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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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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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元阳县县城规划区及新街镇集镇规划区 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元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 听证会公告(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元阳县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听证规定,我局决定举行《 元阳县县城规划区及新街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元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 元阳县县城规划区及新街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元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11月在元阳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另行通知。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公示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6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推荐,法律工作者由县司法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地点: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与权益科;网上报名请登录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143897353@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下午17时00分。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4年11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元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听证会举行3个工作日前将《 元阳县县城规划区及新街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元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七、联系人及电话:张豫宁 0873-5642277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05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年龄 |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座机 | |||||
人大代表 (是/否) | ||||||
政协委员(是/否) | ||||||
报名参会 主要理由 | ||||||
所在单位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元阳县县城规划区及新街镇集镇规划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元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草案)》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