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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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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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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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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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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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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我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予以公开,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3032359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邮 编:6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