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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wsjkj/2025-00017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26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由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机关

1

元卫医罚〔2025〕2号

元阳仁康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案

元阳仁康医院

2025年9月22日,元阳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根据“仁康医院麻醉师无证上岗”社会投诉举报线索,对位于元阳县南沙镇人民路184号的元阳仁康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医院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医务人员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警告;罚款80000元;同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25.12.18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