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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yyfj/2026-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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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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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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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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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6号)
案件名称 | 云南科源生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管理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红元环罚〔2026〕6号 | ||
当事人基本情况 | 个人 (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 |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云南科源生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522MA6NMA006E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蔡建福 | ||
处罚事由 | 未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检测报告弄虚作假,该行为违反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国务院令[2025]第82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国务院令[2025]第820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元整(¥10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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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8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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