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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hhzsthjjyyfj/2026-000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8-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8号)

案件名称

云南科源生态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采样人员杨正武)违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管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红元环罚〔20268

当事人基本情况

个人

(个体工商户)

姓名

杨正武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事由

未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采样时弄虚作假,该行为违反了《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国务院令[2025]820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国务院令[2025]820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