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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2025-00029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0
  • 时效性
    有效

好消息!元阳县这些困难群体可申请免费入住养老机构~


老人身体完全失能不能自理

子女亲属不在身边,无人照顾

经济条件困难请不起专人陪护

吃饭、洗漱都是问题

……

怎么办?

别怕!有民政部门兜底

老年生活有保障!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53号)和《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5〕19号)要求,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一)必须为60周岁及以上的元阳县户籍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二)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必须是自愿入住养老机构。

二、救助额度

救助额度=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实际收费标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已获得的行政给付总和。

元阳县辖区内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及全护理照料标准的总和。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已获得的行政给付,主要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

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入住老人,已获得的政府补贴和新申请的救助费用可以覆盖集中照护服务费用,无需增加自付费用加重负担啦!

三、申请流程

(一)对象发现

一是自主申报,有入住养老机构意愿并已纳入元阳县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向元阳县民政局申请进行老年人能力评估;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是主动发现,通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或协理员常态化探访关爱以及能力评估发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引导其及时申请救助。

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依法及时组织开展评估。

(二)申请救助

按照“先入住、后救助”原则,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养老机构服务协议》有效缴费凭证,并填写《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申请表》,向元阳县民政局申请救助。

(三)审核把关

元阳县民政局自受理救助金申请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实际入住养老机构及其收费标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情况进行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救助的决定,同时确定救助金额。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救助的决定,同时书面告知理由。

(四)资金发放

救助金从申请对象入住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至救助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按规范的短信模板向救助对象及时免费发送救助金到账提醒短信。本通知施行前已经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能老年人,本人或其代理人也可以向县民政局申请补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救助金从申请当月起算,并于次月按月支付至救助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五)退出机制

救助对象经济、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导致不再符合救助条件或者引起救助金额调整的,本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养老机构发现救助对象存在上述情况且未主动告知县民政局的,应当及时向县民政局书面报告。县民政局根据救助对象经济、身体变化情况再次组织审核,根据最新审核情况及时停发救助金或者调整救助金额,并于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告知救助变更、停发的理由和依据,保障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的知情权。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我们一直在努力!



来源:元阳县民政局

编辑:肖琳平

责编:刘国燕

监审:徐丽芳

总监:李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