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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21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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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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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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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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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公告(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11号)
批复单位: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的批复
批复文号: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11号
项目名称: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规模:28008.74万元
建设规模:一.产业类68个项目、二.就业类1个、三.基础设施建设46个项目、四.民族团结示范建设项目4个、五.农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个、六.产业路建设项目1个、七.其他项目3个,共124个。
建设地点:各乡镇辖区。
实施单位:14个乡镇和相关部门。
主管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农科局、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民宗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2221。
监督邮箱:hhyyszb@163.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11号)
2、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0日
附件【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11号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doc】
附件【元阳县2023年第一批第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批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