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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21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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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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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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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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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2023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公告(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33号)
批复单位: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复文号: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33号
项目名称:元阳县2023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规模:2120万元
建设规模:一.产业类13个项目、二.就业类2个、三.基础设施建设3个项目、四.项目管理费1个,共19个。
建设地点:各乡镇辖区。
实施单位:南沙镇、新街镇、上新城乡、俄扎乡、牛角寨镇、沙拉托乡、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粮储局、县乡村振兴局。
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民宗局、县人社局、县粮储局、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2221。
监督邮箱:hhyyszb@163.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33号)
2、元阳县2023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批复表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附件【元阳县2023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批复表.xlsx】
附件【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33号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