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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22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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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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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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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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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公告(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67号)
批复单位: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复文号: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67号
项目名称:元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
资金规模:1094万元
建设规模:一.产业类2个项目、二.就业类14个、三.基础设施建设1个项目、四.其他项目2个,共19个。
建设地点:各乡镇辖区。
实施单位:14个乡镇和相关部门。
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2221。
监督邮箱:hhyyszb@163.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67号)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元阳县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正向激励调整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公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