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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25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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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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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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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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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22年元阳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元贫开发〔2017〕71号)和《关于元阳县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元开组办〔2018〕37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建前公示,建后公告的公示公告制度,现将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元阳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
二、资金来源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三、实施期限
2022年全年
四、绩效目标
全年计划投放5000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预计将有1000余户3500余人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户)受益。
五、投资概算
全年计划投放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按照风险补偿比例机制(10:1),需注入设置500万元风险补偿金。另外,按照年初全县小额信贷3.8亿元存量贷款,包括2022年新增投放任务,按照LPR利率全额政策贴息,预计全年需要2000万元贴息资金。
六、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刘万春
七、受益对象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户。
八、带贫减贫机制
给予贷款户贴息,减轻贷款户经济负担。
九、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天(从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方案有异议,请向元阳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如无异议或不影响项目实施,公示期满后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实施。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通讯地址: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5642221,
邮箱:550131002@qq.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
附件:1、《关于下达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计划的通知》(元乡振发〔2022〕17号)
2、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元阳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元阳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实施方案
元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6日
附件【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元阳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项目实施方案.doc】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资金计划的通知》(元乡振发〔2022〕17号).doc】
附件【2022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元阳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