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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70255-468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6-0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2022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公告(元巩固振兴组复〔2022〕55号)

批复单位: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2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复文号:元巩固振兴组复〔2022〕55号

项目名称:元阳县2022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规模:5351.76万元

建设规模:一、产业发展项目19个、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三、其他项目1个,共22个。

建设地点:各乡镇辖区。

实施单位:12个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县粮储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

主管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农科局、县工信局。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2221。

监督邮箱:hhyyszb@163.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元阳县2022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元巩固振兴组复〔2022〕55号)

2、元阳县2022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 9日                



附件【元阳县2022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xls】
附件【元巩固振兴组复〔2022〕55号关于对元阳县2021年第四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