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70443-778
-
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8-28
-
时效性有效
关于同意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街镇热水塘梯田鸭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请示的批复公告(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37号)
批复单位: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街镇热水塘梯田鸭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请示的批复
批复文号: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37号
项目名称: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街镇热水塘梯田鸭养殖项目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规模:600万元
建设规模:建设种鸭养殖棚3000平方米,种鸭5000只,投资190万元;建设孵化车间31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设备投资126.1万元;育雏室脱温室2000平方米、脱温网床1200平方米,设施设备投资168.3万元;配电房60平方米,蓄水池100立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投资115.6万元。
建设地点:新街镇马龙河。
实施单位:新街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2221。
监督邮箱:hhyyszb@163.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关于同意元阳县新街镇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新街镇热水塘梯田鸭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请示的批复(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37号)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37号关于同意新街镇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梯田鸭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请示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