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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5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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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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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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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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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关于对中央定点帮扶项目第二批返贫监测基金使用实施方案批复公告(元巩固振兴组复〔2022〕75号)
批复单位: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中央定点帮扶项目第二批返贫监测基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复文号:元巩固振兴组复〔2022〕75号
项目名称:中央定点帮扶项目第二批返贫监测基金项目
资金来源:中央定点帮扶中信集团帮扶资金
资金规模:52.0991万元
建设规模:批复项目总投资52.0991万元,其中:全县计划医疗救助投资50.6991万元,涉及监测对象59人;住房修缮投资1.4万元,涉及监测对象1户。
建设地点:俄扎乡、逢春岭乡、黄草岭乡、黄茅岭乡、马街乡、南沙镇、牛角寨镇、攀枝花乡、沙拉托乡、上新城乡、小新街乡、新街镇、嘎娘乡
实施单位:俄扎乡、逢春岭乡、黄草岭乡、黄茅岭乡、马街乡、南沙镇、牛角寨镇、攀枝花乡、沙拉托乡、上新城乡、小新街乡、新街镇、嘎娘乡
主管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2221。
监督邮箱:hhyyszb@163.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1.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定点帮扶项目第二批返贫监测基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元巩固振兴组复〔2022〕75号)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9日
附件【元巩固振兴组复〔2022〕75号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定点帮扶项目第二批返贫监测基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