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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70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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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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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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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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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2023年度收回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公告(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74号)
批复单位: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
文件名称: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度收回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公告
批复文号: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74号
项目名称: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度收回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规模:766.815546万元
建设规模:一.产业类1个项目、二.就业类14个、共15个。
建设地点:各乡镇辖区。
实施单位:14个乡镇和相关部门。
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科局、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0873—5642221。
监督邮箱:hhyyszb@163.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5号(原老法院五楼,县乡村振兴局)
邮政编码:662400
附 件:
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度收回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元巩固振兴组复〔2023〕74号)
元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关于对元阳县2023年度收回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doc】
附件【元阳县2023年度收回结余资金重新安排建设项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