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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5-0011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元政办发〔2025〕14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2025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级有关部门:

《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2025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58

(此件公开发布)

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2025

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运行风险,防止国有资金流失,集中力量对挂账多年的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元阳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摸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253月以前形成的单位账面应收款项,摸清底数、厘清账龄;分类施策清理历史遗留呆账、坏账,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新增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管理,推动预算主管部门实施部门监督,加强各单位内部监督,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二、理范围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20253月以前形成的应收款项(以20253月应收款项年终账面余额为基础),各项应收及预付款项,即:各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应收未收、暂时垫付或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暂付款、预付款、其他应收款等。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专项清理工作,决定成立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2025年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毅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白红光  县财政局局长

王丹丹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刘庆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刀红艳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曹志国  县审计局局长

   县机关事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国库科,由白红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根据需要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应收款项2025年专项清理工作的部署实施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重大事项。

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专项清理工作时间定于20255月至7月,采取各单位全面自查和工作组重点抽查的方式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2558—511日)。完成县级工作方案印发组织召开全县专项清理行动部署会议,对应收款项清理进行专项培训,各单位对本单位清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清理准备阶段(2025512—611日)。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清理,对本单位截至2025331日应收款项进行梳理,逐一查明数额、具体事由、发生时间、经办人、批准人等,分类制定处理措施和意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开展清理。

3.清理整改阶段(2025612—711日)。各单位对需要清理的应收款项认真分析形成原因,提出分类处理初步意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做好清收、清欠、核销、账务处理等工作。对应收款项尤其是个人和企事业单位借款,要查清来龙去脉,采取强有力措施抓紧清收,逐笔落实。对有还款能力的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其他个人拒不还款的,借款单位应通过诉讼渠道进行追缴。对清查结果应分析原因,并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理:

1)对长期挂往来款的预付工程款,未竣工决算的,应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已竣工决算账务未及时处理的,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对属于本单位职工的个人欠款,下达《催缴通知书》,指定限期归还,督促及时还款,如逾期不归还,追究相应责任。

3)对属于外单位的欠款应取得对方核实认可,确认后下达《催缴通知书》,必要时派人上门催收。

4主管部门与下属单位往来挂账的,应完善手续、结清账务。

5)对历史遗留属于应上缴非税收入款项,应及时上缴国库或县财政专户。

6)对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挂账依据不明、债权人死亡或破产等往来款的呆账、坏账,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说明形成的原因、经过等详细情况,经本单位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元阳县财政局 元阳县机关事务局关于印发元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元发〔2024203号)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规范进行报批。

4.自查总结阶段(712716日)716日前,各预算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专项清理自查报告及《元阳县应收款项清理情况表》,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形成本部门自查报告报送县财政局,报告内容包括自查摸底情况、清理消化情况、后续压减举措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县财政局负责梳理和汇总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和清理消化情况,针对共性问题和重点款项,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5.持续整改阶段(2025717日起)各单位在清理工作全流程产生的方案文件、会议记录、审批材料等相关资料,形成专项档案进行规范化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可溯、便于核查。各单位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对外投资等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相关资料、凭证应当专项登记,留存电子与纸质双版本档案,确保资产核销程序合规、证据链完整。

(二)重点抽检阶段(718—731日)

县财政局会同纪委监委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按时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应收款项专项清理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任务。扛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加大清收力度,对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县财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重点抽检阶段,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共享信息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对各单位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共同推动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单位内部财务、业务等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确保清理工作涉及的业务核查、账务处理等环节高效衔接。

(三)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清理实效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开展清理工作,严禁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对应收款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在清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依规依纪追责。

(四)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清理成果

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深入分析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针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应收款项的审批、催收、核销等内控机制,强化源头管理,防止新增不合理应收款项。建立应收款项动态监控机制,定期开展清理排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专项清理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1.账务处理:县财政局国库科 5645716

2.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及报批程序:

县机关事务局资产科 毕丽芬306731

县财政局资产科 黄茜5646637

3.表格填报: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4.涉诉事项咨询人民检察院  刘庆华5645404

人民法院 张文灿3032495

 

附件:1.元阳县XX单位应收款项清理自查报告

2.元阳县应收款项清理情况表

3.货币性资产损失会计分录

 



附件【附件1:元阳县XX单位应收款项清理自查报告.docx
附件【附件2:元阳县应收款项清理情况表.xlsx
附件【附件3:货币性资产损失会计分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