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20240913-162735-421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转发关于废止《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缴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