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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6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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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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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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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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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和《元阳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元人社发〔2023〕43号)文件精神,经元阳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10月31日评审,同意黄钰琳等101位同志具备二级教师任职资格、陈瑞同志具备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共元阳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元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873-3032219。
附件:元阳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元阳县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