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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64714-61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发〔202057)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经元阳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1年10月23日评审,同意李祉娆等582位同志具备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向欢等51位同志具备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2021年10月29。公示期间,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共元阳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或元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反映联系电话:0873-3032219。

 

附件:元阳2021年中小学教师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元阳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10月24       



附件【元阳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