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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471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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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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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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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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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40问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总要求什么?
不断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高中招生秩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教育公平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学校就读,实现更好更充分的发展。
2.高中招生管理有哪些主要措施?
高中招生改革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是全面推行普通高中招生网上报名和网上录取;二是实行高中学校分批次录取;三是实行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管理;四是州民族高中班实行按志愿定向择优录取;五是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六是切实加强招生管理。对辖区内各高中学校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进行把关审核,加强学生升学志愿引导。七是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八是积极推行高中学校阳光招生。
3.为什么要划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划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主要目的,是引导初中毕业学生合理向普高和中职分流,指导学生选择最适合的高中学校就读,实现不同的发展,获得不同的成功。
4.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是怎样划定的?
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州教育局综合考虑每年高中招生计划及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情况,统一划定并向社会公布。考虑到我州高中教育发展的实际,对艺体特长生录取规定了不低于公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70%;民办高中在公办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下降30分;南部地区比北部地区录取控制线适当降低,以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高中学校的发展需求,让更多的学生有更多的入学机会。
5.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批次如何设定?
高中学校分五个批次:提前批次。民族高中班招生;第一批次。州一中招生面向全州招生;第二批次。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分别面向县市外和县市内招生,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只面向本县市招生;第三批次。蒙自、建水、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石屏七县市除第二批次外的公办高中面向南部六县招生;第四批次。除参与第一、第二批次录取外的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学校所在县市招生,民办高中面向全州招生。
6.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中考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学校办学特色、招生计划等因素,按照相关的规定,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提供的表格要求,填报高中报考志愿。
7.填报志愿的时间、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按照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的规定,填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及五年制大专的时间为7月16日8:00-7月19日18:00。考生可根据毕业学校安排,凭本人考号及密码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填报并确认,也可在确认前5日内,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预报志愿,预报志愿需经确认方有效。
8.对考生志愿有哪些管理规定?
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毕业学校必须指导好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填报相应的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县市招考办及学校必须尊重考生的选择,严禁替代、限制、指定、误导考生填报志愿。
9.填报普通高中升学志愿有什么具体要求?
根据录取批次以及学生学籍、户籍所在地不同,填报普通高中升学志愿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如下:
提前批次(民族高中班),具备民族高中班报名资格的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录取时主要依据,第二志愿供调剂时参考。
第一批次,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只能填报红河州一中。
第二批次,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泸西、石屏七县市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只能选报本县市外的学校,第二志愿填报本县市一中,第一志愿未被录取时,不影响第二志愿录取;红河、元阳、绿春、屏边、金平、河口六县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可选报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四个县市一中。
第三批次,面向南部六县招生,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可选报一所参与第三批次录取的高中学校。
第四批次,考生可在参与本批次录取的本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及州内民办高中学校中选报三个志愿,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10.考生志愿可以修改吗?
这个问题要分两个阶段来说,在纸质志愿填报阶段,属于酝酿思考的阶段,是完全可以修改的,考生志愿一旦在工作网确认,就不得更改。在此,提醒考生尊重自己的选择,认真填报,杜绝随意性。
11.各学校招生计划是如何确定的?
高中招生计划一般由学校申报、县市教育局审核,由州教育局批准下达。
12.教育部门对学校执行招生计划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州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包括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一般计划、特长生计划,严禁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严禁在计划外招收学生,严禁随意降低录取分数线。
13.2018年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多少?
州教育局下达2018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0160人,其中公办普高29所,共计招生24040人;民办普高10所,共计招生6120人。
14.高中学校招生的主要条件和依据是什么?
各高中学校依照招生计划和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及综合评价情况,遵循志愿,按批次顺序进行择优录取。
15.高中招生是如何进行的?
高中招生由州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确定的招生批次及招生时间,由招生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考生录取机会公平、程序公正。
16.民族高中班怎样录取?
报考民族高中班必须在网上填报志愿,学校按学生志愿定向择优招生。民族高中班招生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学校,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全州各县市。
17.哪些考生可以填报民族高中班?
民族高中班面向学籍、户籍在红河州屏边、元阳、红河、金平、绿春、河口的应届考生及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建水、石屏、泸西户籍在山区乡镇农村(含农转城)少数民族应届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高中班的考生必须具有户籍所在县的初中两年以上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县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8.承担州民族高中班办学任务的学校有哪些?
2018年州民族高中班办学任务由六所学校承担。其中州一中招生200人;建水一中招生100人;个旧一中、蒙自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各招生50人。
19.民族高中班学生有哪些待遇?
民族高中班学生除了与一般高中学生相同的待遇外,还有两项特殊的照顾政策:一是民族高中班学生参加高考时可享受在原户籍地就读的加分照顾政策。二是州财政对学校按每年每生2500元进行办学经费补助,由学校按照不同的标准和内容对学生进行补助。
20.南部六县考生到北部就读普通高中有哪些通道?
南部六县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有五次填报北部县市普通高中的机会,依次为民族高中班招生、州一中招生、北部县市一中招生、北部县市非一中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
21.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有哪些规定?
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学生学籍与学生就读学校必须一致,禁止虚假注册学籍和挂靠学籍,任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学籍管理费。凡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擅自招收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各县市教育部门一律不准为其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22.怎样报考红河州一中?
州教育局下达州一中的2018年招生计划为1000人,其中提前批次民族高中班200人,第一批次普通高中班800人。符合民族高中班报考条件的,可以在提前批次填报州一中;若是一般考生,可以在第一批次填报州一中。
23.高中学校招生时遇到考生折算总分并列怎么办?
高中学校招生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并列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比选顺序,以折算分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24.政策规定的不规范招生行为有哪些?
在省教育厅4月5日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提出了八条具体要求: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复读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提前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容留、招收往届生复读;严禁强迫初中学生分流;严禁干涉学生填报志愿。
25.高中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有哪些变化?
按照州教育局规定,从今年起,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二级英模子女;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藏自治区现役军人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及其他国家公职人员子女;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获州县两级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的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考生;红河州内布朗族、拉祜族、苗族、布依族及瑶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金平县、屏边县、河口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和州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教师子女;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在南部六县工作满15年,子女在南部六县学校上学至初中的学生,报考州内高中学校时都能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具体加分分值及相关规定请向教育局或初中学校咨询。
26.怎样办理录取加分手续?
在申请加分照顾时,先由考生对照加分条件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再由学校对加分照顾考生的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核、盖章、公示一周,然后提交各县市招办复核并签章,办理有关照顾加分手续。具体办理详见《关于调整红河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加分照顾规定的通知》(红教发〔2017〕58号)。
27.怎样报考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班?
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必须经由县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专业测试,达到相应的成绩才能取得艺体特长生的报名资格,然后凭成绩合格证报考高中学校艺体特长班。
28.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学校收费标准如何制定?
公办普通高中按办学等级收取学费。一级一等高中学费为700元/生•学期;一级二等高中学费为600元/生•学期;一级三等高中学费为500元/生•学期;二级高中学费为400元/生•学期;三级高中学费为300元/生•学期。住宿费30—80元/生•学期。部分社会化方式建设的学生宿舍执行当地发改、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原则上实行备案制,按照办学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执行当地发改、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各类学校在收费上有不同的标准,考生在选报相关学校时,可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统筹考虑。
29.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有哪些政策规定?
各县市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各高中学校发布的招生宣传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未经审核的一律不得发布和发放,严禁以虚假内容进行违规宣传,欺骗考生。违者将追究相关部门、学校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30.建档立卡户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31.南部六县农村户口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有哪些优惠政策?
从2014年起,南部六县农村户口学生录取在本县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学费。
32.我州有哪些民办高中可以面向全州招生?
2018年,面向全州招生的民办高中学校有10所,分别为:蒙自华清高级中学、蒙自实验中学、蒙自智科高级中学、个旧中学、开远实验中学、建水三合中学、建水实验中学、弥勒庆来学校、弥勒黄冈实验学校、弥勒滇南武校。
33.民办高中学校招生有哪些规定?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民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民办高中阶段学校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用好招生自主权,加强自警自律,要严格遵守和贯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范围、条件和录取控制线,做到依法招生、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和规范招生。
34.国家对普通高中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针对普通高中学生,还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以及相关的社会助学项目,一般来讲,政府和社会不会让因贫困上不起学的现象发生。
35.中职学校招生有哪些新的改革措施。
中职学校实行预录取,除医学卫生类、教育类、轨道交通类等国控专业外,全州中职学校开设专业均可参加预录取。实行高中招生录取“一档两投”,考生填报志愿阶段可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并参加投档录取。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秋季统一录取。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需在7月2-6日到毕业学校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
36.我州中职学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凡红河州户籍就读中职学校(含民办)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国家还为全日制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我州元阳、绿春、金平、红河、屏边、泸西和石屏7县市农村学生可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在享受上述两项政策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户家庭适龄子女就读州属中职学校的还将免除住宿费。东西协作输送到天津、广东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国家、省、州、县各级共给予每生每年11000元资助。
37.就读中职学校有前途吗?
答案是肯定的。普高招生要求较高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因为高中阶段学习竞争比较激烈。学业水平基础只是学生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而非全部,就读中职学校并不低人一等。当前,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改革不断深入,中职、高职绿色通道已经打通,中高职学生就业渠道更宽、更有保障,初中学生完全可以通过就读合适的中职学校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作出更多的社会贡献。
3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在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时,有两种情形需要考虑:如果在就学地有完整的三年初中学籍,可以选择报考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县市的普通高中学校,也可选择回原籍报考;如果就学地无完整的三年初中学籍,只能回原籍县市报考。户籍在外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生,建议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39.省级批准到我州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外地高中学校有哪些?
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相关招生部署,云南民族中学、云南师大附属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等四所外地中学可以获准到我州定向招收部分少数民族考生,有报考意愿的学生可以咨询学校和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40. 教育部门和学校对考生信息保护有哪些规定?
考生志愿信息在填报结束前都是保密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志愿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也不得查询他人志愿信息,填报结束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修改考生志愿信息。考生个人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考号、成绩、志愿、电话、录取等信息)受法律保护,如有侵犯考生信息构成违法犯罪的,按《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规处罚。
红河州教育局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3738272、3732960、373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