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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03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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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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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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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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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扩围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扩围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经办服务,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落实落细。
二、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各县(市)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失业保险待遇多领冒领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基金风险防控。要加强数据比对,在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重点审核参保企业的上年度参保缴费、裁员率等情况;在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中,要对2021年1月1日后新增失业人员的停保原因、在职状态、是否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历史记录进行重点核实,避免重复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有停发的情形,要立即停发。
三、加大政策宣传
各县(市)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不断提高失业保险的社会认知度,调动企业的参保积极性。
四、及时上报稳岗返还工作情况
各县(市)放发稳岗返还后请及时上报(附件二:2021年红河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表)。
附件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扩围工作的通知》;
2. 2021年红河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扩围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 2021年红河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