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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0-16004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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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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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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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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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元阳县省级自然保护区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0个乡镇、34个村民委员会、109个村民小组,其中涉及1块小组争议地(具体见附录)。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录: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名单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7日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的乡镇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