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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20-160154-93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4-15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1]128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自然资修复[2021]645号)的通知要求,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以下矿山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元阳县人民政府现予以公告。

公告三十日如有异议,请到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具体图斑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元阳县批历史遗留矿山一览表

 

 

元阳县人民政府   

20224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