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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20-16022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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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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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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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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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元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元阳县统计局
(2022年7月20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州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及《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元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元政办〔2018〕69号)工作要求,我县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5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83985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的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元阳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37099.02公顷(556485.3亩)。其中,水田14414.77公顷(216221.6亩),占38.86%;水浇地1674.05公顷(25110.8亩),占4.51%;旱地21010.20公顷(315153亩),占56.63%。新街镇、马街乡、黄草岭乡的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面积的34.2%。
全县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48.05公顷(2220.8亩),占全县耕地的0.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56.91公顷(5353.7亩),占0.9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5355.16公顷(80327.4亩),占14.4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3818.26公顷(207273.9亩),占37.2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7420.64公顷(261309.6亩),占46.96%。
二、种植园地8872.82公顷(133092.3亩)。其中,果园5170.24公顷(77553.6亩),占58.27%;茶园1370.26公顷(20553.9亩),占15.44%;橡胶园2168.16公顷(32522.4亩),占24.44%;其他园地164.16公顷(2462.4亩),占1.85%。种植园地主要分布在南沙镇、黄草岭乡、黄茅岭乡,占全县种植园地面积的51.12%。
三、林地149283.58公顷(2239253.7亩)。其中,乔木林地126434.22公顷(1896513.3亩),占84.7%;竹林地164.13公顷(2462亩),占0.11%;灌木林地15067.43公顷(226011.5亩),占10.09%;其他林地7617.80公顷(114267亩),占5.1%。新街镇、俄扎乡、黄草岭乡的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面积的30.07%。
四、草地2449.35公顷(36740.3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38公顷(5.7亩),占0.02%;人工牧草地0.44公顷(6.6亩),占0.02%;其他草地2448.53公顷(36728亩),占99.96%。草地主要分布在南沙镇、新街镇、黄茅岭乡,占全县草地面积的45.69%。
五、湿地191.95公顷(2879.3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其中1个二级地类,均为内陆滩涂191.95公顷(2879.3亩)。全县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盐田、沿海滩涂、沼泽地等7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湿地主要分布在马堵山水电站淹没区、丫多河、金子河、夕欧河等流域沿岸,俄扎乡、大坪乡、南沙镇的湿地占比较大,占全县湿地面积的58.76%。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95.04公顷(58425.6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31.58公顷(4973.7亩),占8.51%;村庄用地3250.12公顷(48751.8亩),占83.45%;采矿用地296.55公顷(4448.3亩),占7.6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79公顷(251.9亩),占0.43%;无城市用地。
七、交通运输用地3178.03公顷(47670.5亩)。其中,公路用地1717.34公顷(25760.1亩),占54.04%;农村道路1460.46公顷(21906.9亩),占45.95%;管道运输用地0.23公顷(3.5亩),占0.01%。我县无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等地类分布。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45.18公顷(32177.7亩)。其中,河流水面1189.68公顷(17845.2亩),占55.46%;水库水面854.58公顷(12818.7亩),占39.84%;坑塘水面56.19公顷(842.9亩),占2.62%;沟渠18.04公顷(270.6亩),占0.84%;水工建筑用地26.69公顷(400.4亩),占1.24%;南沙镇、上新城乡、逢春岭乡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52.9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