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仙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号:元国用(2009)第0000011号(土地证书编号:012722190)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土地坐落:元阳县南沙镇槟榔园(过境路南侧)、权利人:杨玉仙、土地面积:9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元阳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