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继荣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号:5325280051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土地坐落:元阳县新街镇下节街、权利人:朱继荣、土地面积:62.5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元阳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