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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20-160456-22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5-21
  • 时效性
    有效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刘一顺)

刘一顺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号:元国用(2011)第0530号(土地证书编号:01948704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土地坐落:元阳县南沙镇元桂路南侧县审计局职工住宅、权利人:刘一顺、土地面积:15.65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元阳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