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萍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号:元国用(2010)第00095号(土地证书编号:012726479)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土地坐落:元阳县南沙镇橡林街、权利人:李建萍、土地面积:10.07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元阳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