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煜罡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17年12月4日向我局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该听证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高煜罡
二、案由:高煜罡在新街镇团结村委会老峰大寨(元绿二级公路旁)违法占用土地建仓库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二)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等方式。报名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三)报名地点:元阳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王正才;电话: 5644823 ,传真:5642270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
(五)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代表名单将在第2号公告予以公布。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