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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20-160519-042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2-12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第二号)

 (第二号)

  根据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的要求,现将元阳县国土资源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71221日(星期四)上午830时在元阳县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张信其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主任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潘 黎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肖克剑 元阳县第五纪工委书记

  杜 敏 元阳县监察局副局长

  (四)听证记录人

  方恩志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五)听证代表共5

  何 可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李家亮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周耀华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李显成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科员

  杨玲琳 县政协委员

  (六)听证参加人

  当事人:高煜罡

  案件调查人员:高俊

  三、其它事项

  (一)《元阳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听证》及其说明将在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代表。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71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