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0-160519-042
-
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17-12-12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第二号)
根据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关于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公告》(第一号)的要求,现将元阳县国土资源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8:30时在元阳县国土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张信其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主任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潘 黎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肖克剑 元阳县第五纪工委书记
杜 敏 元阳县监察局副局长
(四)听证记录人
方恩志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五)听证代表共5人
何 可 县委督查室副主任
李家亮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周耀华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李显成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科员
杨玲琳 县政协委员
(六)听证参加人
当事人:高煜罡
案件调查人员:高俊
三、其它事项
(一)《元阳县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听证》及其说明将在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送达听证代表。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加会议。
元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