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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20-160524-118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9
  • 时效性
    有效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公告(李家庭)

  李家庭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号:元国用(2003)第040号(土地证书编号:01175732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土地坐落:元阳县逢春岭乡逢春岭农贸市场、权利人:李家田、土地面积:9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元阳国土资源局          

  2018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