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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5-0010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9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李克卜)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6号元阳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3-5782325

公告单位: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9日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刚

城镇住宅用地/房屋所有权

元阳县新街镇教育局职工住宅3幢306号

云(2019)元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495号

李克卜、杨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