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yxrmzfbgs/2025-00112
-
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4-18
-
时效性有效
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登记公告(王琼)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6号元阳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3-5782325
公告单位: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 | 土地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卢绍福 | 城 镇住宅用地 | 元阳县南沙镇人民路272号 | 元国土资国用(2005)第012号 |
王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