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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zrzyj/2025-00063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7
  • 时效性
    有效

房屋继承登记公告(张万明)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6号元阳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3-5782325

公告单位: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7日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房屋权利类型

          房屋坐落

房屋产权证号/土地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张里文、白秀芬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元阳县新街镇阿花寨东侧石油公司职工住宅3幢101号

元阳县房权证城房字第990847、991497、991498、991499号



       张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