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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zrzyj/2026-00073
  • 发布机构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7-08
  • 时效性
    有效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李继)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元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6号元阳县政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3-5782325

公告单位: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8日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房屋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李庆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阳县南沙镇元桂路县民政局职工住宅1幢2单元202号

元阳县房权证城房字第990911号、共字第991623号、991624号

李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