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一九年十二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元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 22日,对元阳县农业局2018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单位行政账户反映,资产账面总额4 624.37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 182.05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87.02万元,其他应收款2 183.74万元,固定资产1 171.56万元。
(二)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单位行政账户反映,负债总额2797.98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1 835.21万元,长期借款962.77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县级国库16.72万元。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金10.07万元。
对上述问题,元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县级国库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使用16.72万元作收缴县级国库处理;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对账实不符资金10.07万元补作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468.53万元问题作及时清理结算。
针对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元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建议加大对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规范往来款项核算,真实反映单位债权债务;二是建议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元阳县农业局于2019年8月22日以《关于对< 元阳县农业局2018年资产负债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元农科发〔2019〕3号),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县级国库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使用16.72万元已上缴县级国库;对账实不符资金10.07万元已作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468.53万元问题,为化解历史债务资金(主要是财政周转金905.23万元、县财政借款58万元、工程暂付款291.59万元、垫付冬马铃薯资金125.91万元),县农业局已向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反映,并提出申请,请求帮助化解历史债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