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821-002609-942
-
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2-27
-
时效性有效
2022年度元阳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2022年度元阳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元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元阳县财政局组织征收和负责支出安排的2022年地方公共预算收支、基金预算收支以及有关科室专户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元阳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延伸审计。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项目结余资金183400.32元未及时交回县级国库。
县财政局2022年下达县交通运输局《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的通知》,其中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183400.32元。因元阳县红河船旅有限责任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和船舶营业运输证于2021年12月被注销,造成该项目资金无法兑付,截至2023年4月18日资金仍结存在县交通局183400.32元。
此问题已整改,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元审决〔2023〕5号审计决定书要求于2023年12月14日将上述资金缴入县级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