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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70628-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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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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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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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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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审计局关于元阳县2017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8号(总第228号)]
2018年第8号(总第228号)
(二○一八年九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及云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审办发〔2018〕10号),元阳县审计局于2018年3月14日至5月10日对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税收征收管理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按照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审计组对元阳县2017年税收征管制度执行情况、税源管理情况、税收退库情况、漏征漏管税款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元阳县地方税务局及有关单位对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元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内设办公室、法规股、计财股、征纳股、税政股、规费管理股、科技和信息管理股、纪检监察室、人教股、稽查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和四分局,一所、二所和三所17个职能股(室),共57人,主要负责征收管理增值税(代征)、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27个税费种。
二、审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元阳县地方税务局共有税收征管户3625户,规费类收入征管户6568户,2017年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共计41 068.5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7 249.11万元,规费类收入33 579.08万元,其他收入240.31万元)。
(一)税收征管制度执行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税收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其他各项管理、征收、减免、退库等税收政策。
1.独立核算正常纳税户未申报任何税款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通过纳税人、税务机关和金融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实现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和移动办税多元化,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超过纳税期限的,税收管理员及时催缴,同时按政策规定加收滞纳金,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共征收滞纳金2.82万元,罚款收入0.42万元,不存在减免滞纳金的行为。
根据省厅下发疑点-独立核算正常纳税户未申报任何税款,共144户纳税户144条数据2017年经营状况正常却未申报任何税款。
经审计核实,其中,共有72户纳税户不涉及税款;55户纳税户属于月营业收入未达3万元或季收入未达9万元,计税金额未达起征点情况;1户纳税户2017年12月26日登记成立,不存在申报税款的问题;1户纳税户于2017年已注销;15户纳税户在2017年已申报并缴纳相关税种。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不存在独立核算正常纳税户未申报任何税款情况。
2.企业延缓缴税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没有办理企业延缓缴税款,没有以缓代免造成税收收入流失现象,没有违规审批企业超期缓税等情况。
3.行政事业单位缴不分层税种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在农行元阳县支行开设元阳县地方税务局税款集中归集户,每日收取的税款(现金)进入该专户,月底清零,无延压税款情况,据金三系统显示,元阳县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缴纳不分成税种记录,主要是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不存在人为调节税收任务而预征、应征未征以及地方政府为完成财政收入而虚转税收收入情况。
4.税款所属预算及入库级次情况
根据税种及入库级次和《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税收收入分级次征收情况统计表》反映,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税收收入7 337.68万元;退库88.56万元;入库7 249.12万元,税款所属级次严格按规定执行,划分正确,无“混级混库”行为发生,无截留、转移税款以及挤占上级财政收入等情况。
(二)税源管理情况
1.申报未缴税情况
根据省厅下发疑点-申报未缴税记录,共12户纳税户15条数据,应缴纳税金2755.32元。经审计核实,其中,共有11户纳税户按时申报并缴纳税款2259.65元,1户纳税户属于临时户,月营业收入未达3万元或季收入未达9万元,计税金额未达起征点,已空申报。元阳县地方税务局对纳税人申报存在异常情况的,及时进行纳税评估,不存在纳税人申报未缴税情况。
2.税源组成内容的核算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元阳县地方税务局合计欠税144.44万元(主要是元阳县丰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营业税131.3 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57万元,教育费附加3.94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62万元。
2017年度元阳县地方税务局减免各项税收1,257万元,同比下降19.85%,减少311万元,其中:增值税349万元,企业所得税107万元,个人所得税227万元,资源税99万元,房产税1万元,印花税1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9万元,土地增值税164万元,车船税5万元,契税284万元。减免税类型:一是改善民生874万元;二是鼓励高新技术68万元;三是促进小微企业发展11万元;四是节能环保102万元;五是促进区域发展14万元;六是支持其他各项事业187万元。
(三)税收退库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共受理退库7户/次,合计退库金额90.29万元,一是税收收入退库85.75万元,其中:营业税16.57万元,企业所得税64.6 9万元,个人所得税0.88 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61万元;二是其他收入退库4.54 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2.5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73万元,印花税0.18万元,房产税0.04万元。主要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库53万元,误收退库37万元。
(四)漏征漏管税款情况
元阳县地方税务局主要是通过“两税”比对,即增值税和消费税,对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而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全力追缴。2017年与元阳县国税局联合开展稽查1次,联合组织纳税辅导3次,立案检查1户,查补各项收入182.96万元。
1.财政支付到非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纳税人未缴税情况
根据省厅下发疑点-非行政事业单位获得财政部门支付资金无缴税情况,共74户纳税户291条数据收到财政支付资金20 313 148.01元。经核实,其中,共有16户纳税户61条数据收到财政支付资金已缴纳相关税款,50户纳税户212条数据属于月营业收入未达3万元或季收入未达9万元,计税金额未达起征点情况,5户纳税户5条数据不涉税,3户纳税户13条数据2017年未申报任何税款。
2.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情况
根据省厅下发疑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共47家公司57条数据股权转让未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
经核实,上述47家公司发生的个人转让股权收入属于平价转让,未发生转让股权所得额,所以不产生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但是股权转让涉及未缴纳印花税的问题。截至审计日,已有4家公司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43家公司未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未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348 814.44元。
经审计核实,元阳县2017年共有43家公司发生转让股权金额698 082 889元,未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合计348 814.44元。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元阳县地方税务局管理分局大力开展对股权转让金额征收印花税的追缴工作,截至2018年7月18日,已清缴19户企业,48人/次,征收股权转让印花税103 250.42元,未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245564.02元正在追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