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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13-170629-115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1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2017年度及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2018年第7号(总第227号)]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全省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对元阳县截至20185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元阳县2017年度及2018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 基本情况

2014年末经审计锁定债务余额73,412万元,2015年当年偿还债务7,787万元,2015年末债务余额65,625万元,其中:当年置换债券10,643万元,系统内余额54,982万元;2016年当年偿还5,212万元,2016年置换债券21,1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191万,专项债务2,000万元。2016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64,713万元,其中:置换债券31,834万元、新增债券4,300万元、系统内余额为28,579万元(含担保债务321万元);2017年当年偿还5,174万元。

2017年置换债券13,691万元,其中:定向一般债务1,070万(财政局520万元、住建局550万元);公开一般债券12,621万元(财政局3,448万元、住建局1,138万元、交通局6,260万元、教育局533万元、上新城587万元、其他部门655万元);新增债券4,000万元,拨付县住建局2,000万元,交通局2,000万元。2017年末,我县政府性债务63,54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45,525万元、新增债券8,300万元、系统内余额为9,714万元(含担保债务321万元)。2018年度元阳县无债券资金。本次审计抽查了6个政府部门、6个单位、36个项目,涉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272.25万元,抽查资金量占总地方债券资金的52%

元阳县20172018年上半年严格按照上级债券资金文件要求,债券资金债券的收入、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已纳入预算管理,新增债券未超出限额,债券资金预算管理及投向方面未发现用于经常性支出、投向“两高一剩”产业、违规修建楼堂馆所、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债券资金拨付使用方面未发现部门违规调剂他用、新增债券用于置换债务、用款单位挪用、损失浪费、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违规支付利息、违规支付资金占用费等问题。

二、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方面问题

1、元阳县财政闲置置换债券资金1,048.56万元。

元阳县交通局结余项目资金345.8万元;元阳县上新城乡结余项目资金126.41万元;元阳县公安局结余项目资金27.56万元;元阳县教育局结余项目资金5.2万元;上述结余资金合计504.97万元,资金已上缴县财政;财政局财政专户结余资金543.59万元。截至审计日元阳县财政闲置债券资金1,048.56万元。

  原因分析:元阳县交通局因大坪公路一合同、牛(俄扎)段工程项目修建时间早,施工单位人员变动大,无明确债权人,部分资料缺失无法开具发票,故未拨付资金130.15万元;大麻迷红河桥、元阳至红河公路、元坪公路等项目因原定工程价有审减故有资金结余215.65万元。

  元阳县上新城乡因2014年清理甄别锁定债务系统时,债务利息收入126.41万元,该资金属利息结余。

  元阳县公安局因城区派出所工程建设项目原定工程价有审减故有结余资金。

  元阳县教育局因马街小学教学楼项目原定工程价有审减故有资金结余。

  元阳县财政局专户资金结余因移民局马堵山水电站相关资料缺失,无法明确债务信息,导致置换资金无法拨付,造成资金结余。

  责任主体:元阳县交通局、元阳县公安局、元阳县教育局、元阳县移民局、元阳县上新城乡。

三、审计处理问题及建议

(一)处理结果

问题()1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388号)“第四十三条,各州()县财政部门及省级部门应当及时安排使用一般债券资金,严格控制结转结余,(二)置换一般债券资金应当按照财政库款管理要求尽快完成置换,对已入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置换一般债券中确定当年1231日前无法使用的资金,应收回本级财政统筹安排用于置换符合规定的其他存量政府一般债券。”

元阳县财政局已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将闲置置换债券资金1048.56万元上缴红河州财政局,此次审计不做问题处理。

四、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征求意见期间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