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正文
  • 索引号
    20241031-142121-151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04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实行动态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请涉及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好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材料,上报县政府办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

 

附件:2024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6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元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

1

《元阳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

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4

2

《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4

3

《元阳县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4

4

《元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

5

《元阳县深化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

6

《元阳县殡葬管理办法》

县民政局

2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