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4-00111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7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8号建议答复的函

周文香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帮助卡里卡村委会良岩公路修建搭桥的建议》第11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项目属于元阳县逢春岭乡岩子脚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项目于2023年1月31日取得可研和初设批复(元发改复〔2023〕5号),项目主管单位为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项目建设单位为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656万元(申请国家以工代赈项目资金581万元,建设单位自筹75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龙石林安置点至良田四级砂石生产公路1条,公路全长12公里,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支砌涵洞34个,修建排水沟12公里;新建龙石林安置点篮球场1块:支砌挡墙600立方米,硬化场地500平方米,护栏杆100米,围网450平方米。

该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5月31日按设计方案施工完成,目前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关于你提出的建议将涵管改为搭桥的问题,经与逢春岭乡人民政府对接,因项目设计施工方案时尚未规划,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无法改变施工设计方案。请周文香代表给予理解和支持。

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徐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