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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yyfj/2024-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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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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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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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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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关于对元阳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81号建议答复的函
苏保富代表:
你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修建农村排污管网集中处理生产生活污水的建议》第8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投资省、周期短,运行快、效果好、全覆盖”的要求,元阳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0月20日印发了《元阳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工作要求,结合元阳县实际,中共元阳县委办公室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7月5日印发《元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元室字〔2023〕3号)。全县14个乡镇统一执行“技术指导(试行)修订版”相关技术标准,2021年至2025年逢春岭乡共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公厕改建7座、农村户厕改建3200座。2024年5月份全县征求统计《两污治理需求自然村》时,已将逢春岭乡独家村委会独家下寨纳入项目建设需求统计范围,我局将配合农科等部门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
近年来,中央及省级对水环境治理侧重点有所调整,资金扶持倾向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治理和农村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且独家村委会未在逢春岭乡托泥坝河流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故立项及资金争取难度大。
独家村委会地处逢春岭河源头,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关于你提出的建议,我局将按照《元阳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5)》要求,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求县级统筹,会商相关职能部门,整合涉农资金,争取农村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努力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以点带面开展保护工作,争取明年切实解决具体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
2024年9月29日
联系人:普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