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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4-0013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龙正雄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新调整牛角寨镇区域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区的建议》的第41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元阳县林草局已委托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对我县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现已完成《元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写,并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方案已逐级上报国家林草局,国家林草局已通过报国务院审核批准后执行。此次整合优化后,牛角寨片区湿地公园面积已从2007年规划的3554.16公顷调整优化为2701.54公顷,面积减少852.62公顷。关于功能区划问题,红河州哈尼梯田管理局已委托国家林草局调查规划院进行2023-2035年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写,本次规划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7)》,结合红河州上报云南省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综合分析哈尼梯田湿地的地形地貌、水文水系等自然资源状况,并考虑因地制宜与最小化干扰原则,将湿地公园整合为生态保育区和合理利用区,现已完成初稿,并经县市意见审核同意,已上报省林草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林草局审定执行。

感谢你们对我县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马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