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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4-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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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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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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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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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水务局对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63号建议答复的函
陶明昊等6位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立项建设大坪乡老箐水库的建议》(第63号),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给予立项建设大坪乡老箐水库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十四五”期间已将元阳县大坪乡老箐水库工程例入《云南省“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目前正在开展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但因已临近“十四五”规划末期,无法完成项目立项审批。我局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级“十五五”规划,继续做好前期项目相关工作,如无其他限制因素,力争在“十五五”期间该项目得以开工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水务局
2024年9月28日
联系人:何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