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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4-00144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琴、郑志荣、白成林、王海涛、邓美珍、陶明昊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元阳县大坪乡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新下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立项批复的建议》的第3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你们提交的《关于给予元阳县大坪乡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新下寨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立项批复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办理,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调查核准工作的通知》(云地灾指〔2024〕8号)及红河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红河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州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调查核准工作的通知》(红地灾指〔2024〕6号)文件,委托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 0 八队专家对现场进行调查后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申请项目立项,目前大坪乡白石寨村委会新上寨、新下寨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已通过州级及省级审核,按省级审核要求修改完善后,下阶段将报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部级审核后,且待上级资金就位后将启动两村的搬迁避险工作,集中安置点已初步选定距乡政府约1千米位置。

项目实施前,我局建议大坪乡人民政府安排人员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战演练和培训,切实提高防灾责任人、受威胁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主防范能力,做好隐患点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现险情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感谢你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周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