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yyxrmzfbgs/2024-00145
-
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1-28
-
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对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学文、何亚青、马仙、陈伟、白志红、李建忠、白者楼、段咀龙、石哭山、郭忠秋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适当给予乡镇的建议》的第5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你们提交的《关于将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适当给予乡镇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办理,地质灾害应急资金不在自然资源局管理范围。
感谢你们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联系人:周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