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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scjdglj/2024-0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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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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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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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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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万福代表:
收到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烟草零售户监督管理的建议》(第125号建议)建议后,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及时与烟草专卖局修改完善《云南省元阳县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元烟局〔2021〕2号),补充完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元阳县进一步整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元办发〔2023〕12号)文件精神,截至目前,我局已出动500人次在校园周边、酒吧、KTV等重点场所进行执法检查。今年以来,我局对烟草市场开展监督检查1500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06户/次,专项任务105户/次,指派任务101户/次,大型客户252户/次,日常检查836户/次。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件1起。二是通过日常市场走访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走进售烟零售点督促持证卷烟零售户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警示宣传标识,目前全县1141户持证卷烟零售户均已张贴。三是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点,对不符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持证零售户采取劝退、搬离等措施,全面清理校园周边持证零售户,目前校园周边限制距离范围内均未发现持证零售户。
感谢你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联系人: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