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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nynchkxjsj/2024-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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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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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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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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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岳木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修建马街村委会牛街村饲料加工厂和养牛基地的建议》的第4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于“在马街村委会牛街村修建养牛基地和饲料加工厂”的建议,我局认为,牛街村甘蔗叶产量不足,肉牛养殖对甘蔗叶需求不是太大,该村牛养殖量也不大,所以在马街村委会牛街村修建养牛基地和饲料加工厂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不足。且2023年已在马街乡麒麟台村委会大皮甲村和乌湾村委会那丙村投入财政涉农资金840万元,建设牛养殖场2个、草料库加工厂1个,项目投产运营后,可辐射解决马街村委会牛街村肉牛养殖饲料不足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代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