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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nynchkxjsj/2024-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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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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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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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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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
马忠兴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黄茅岭乡生产道路建设的建议》的第3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你的建议后,县农科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2023年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0万元在黄茅岭乡石门村实施《黄茅岭乡产业路建设项目》,建设一条宽3.5米,长2500米的泥结碎石路;2024年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0万元在黄茅岭乡石门村实施《黄茅岭乡人参果及热情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其中7.35万元用于开挖宽2.5m的机耕路800m;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2万元在黄茅岭乡石门村实施《黄茅岭乡石门村委会荔枝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挖宽3.4m的生产路3000m,修建宽50cm,深50cm的排水沟3000m。其余未建设的生产道路,将逐年申报项目实施,敬请马忠兴等代表给予支持和理解。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余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