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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nynchkxjsj/2024-00059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云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复新街镇新街村生产路及卜拉寨大沟的建议》的第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建议,我局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后,发现新街镇卜拉寨片区属哈尼梯田核心区,局部属缓冲区,大部分生产路涉及新开挖,就此问题向县梯管委请示后不符合梯田管护的相关政策规定《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关于2024年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的审查意见》(元梯管委复〔2024〕22号),不支持建设生产路,无法组织实施,敬请给予理解。卜拉寨大沟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8日

联系人:白正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