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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nynchkxjsj/2024-00070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9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马俊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强制禁止新街镇多依树普高老寨片区私自修建水库的建议》的第5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所提的建议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措施》及付费用水等相关规定中已明确。下一步,我们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用水调节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28日

联系人:白正兴